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亚博app客户

  发布时间: 2023-09-06 16:53 字体:[]

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六盘水市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2023年8月21日                  


六盘水市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为更好适应我市二手车市场建设和流通发展需要,大力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防风险、促发展”总体部署,根据商务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第3号)、《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2〕239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规范经营”的原则,加强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明确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和交易行为,鼓励市场完善服务功能,加快建立设施配套、服务规范、竞争有序、经营诚信的二手车流通体系。

(二)工作目标。按照“疏导与防堵、线上与线下、严格执法监管和主动靠前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市县协同、属地为主,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依法行政、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市场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违规开票、偷逃税收、收费不合理、建设滞后、功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交易规则,规范经营行为,加快建立设施配套、服务规范、竞争有序、诚信经营的二手车流通体系,有效防范事故风险隐患,依法打击二手车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任务和重点

市县两级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重点针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公司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二手车流通环节规范管理。

1.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

2.无固定场所或广告、招牌设置不规范、不合法的。

3.违规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

4.未落实《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系统录入不符合要求的。

5.违规经销禁止的车辆,交易行为不合法不合规的。

6.未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的;二手车交易完成后,未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

7.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和存在不良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

8.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未按规定通过消防验收备案登记的。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六盘水市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陈婷婷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  晴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友座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谢锡骞  市商务局副局长

        居应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赵  刚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陈远洋  市税务局副局长

        龙  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  欣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谢长智  市自然资源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莽  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张文博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赵  方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胜利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  江  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颜绍军  水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邓广丽  钟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蒋先菲  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谢锡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适时组织召开会议,互通问题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统筹督促各市、特区(区)强化属地责任,加强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公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市商务局代章。

四、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等备案登记情况,按照《省商务厅省公安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黔商函〔2022〕54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等必备经营条件进行核实,对符合设立标准规范要求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备案登记。审核二手车经营主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备案和填报相关信息情况。

(二)市公安局:负责检查二手车来源是否合法,依法查缉和处罚涉嫌违法车辆,如盗抢车、套牌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假牌假证车等的交易;严格把关好二手车转移登记,维护市场治安秩序,依法查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审核二手车交易资料及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二手车经销、经纪、拍卖、鉴定评估活动;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二手车经营者占道经营整治工作。

(三)市税务局:负责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是否存在虚假申报、不按规定使用和开具交易发票、偷逃税款等行为。依法处理违规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行为;依法查处虚假申报、违法违规使用发票、偷逃税款等行为。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损害消费者利益、不正当竞争、不合理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对二手车经营主体和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无照经营等行为。

(五)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企业(商户)的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二手重型货车尾气超标排放污染。

(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场所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查处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城乡规划领域违法行为、占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二手车交易市场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违法行为。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二手车市场机动车检测有关管理工作。

(九)市司法局:负责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的指导与监督。

(十)市委宣传部: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引导二手车市场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曝光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

(十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全面排查(2023年8月)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动员部署、认真摸底排查、全面推进工作。

(二)协同联动、集中整治(2023年9月至11月)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排查摸底掌握的线索和情况,加强协同联动,对二手车市场违法违规交易、使用、报废拆解等行为依法进行集中打击惩处。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不断健全和完善全市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强化行业综合治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带头检查调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要求,切实扛起开展二手车规范管理工作责任,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运行。要组织开展排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强化问责问效。建立完善市级抽查、县级检查和企业自查工作制度。领导小组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导致整治滞后、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鼓励社会监督。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媒体举报二手车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监督氛围,激励企业依法守信经营,共同做好二手车流通市场管理工作。

(四)强化调度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8月21日起开展二手车市场全面摸底,8月31日前将摸底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缪和照;联系电话:8325372);实行“一月一调度”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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