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六盘水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六盘水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本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本单位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六盘水市商务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涵盖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计划总结、行政执法、部门文件、财政信息、权责清单、建议提案办理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http://swj.gzlps.gov.cn/)上查阅《标准》,也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大道西段329号)或六盘水市档案馆索取本单位有关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通过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六盘水市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swj.gzlps.gov.cn/)、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并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六盘水市商务局办公室受理公众向市商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8—8325896
传真号码:0858—8325796
电子邮箱:lpssswj@qq.com
邮政编码:553001
通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大道西段329号
2.申请方式
向六盘水市商务局申请获取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六盘水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lps.gov.cn/)及本单位网站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六盘水市商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亚博vip88的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到本单位办公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大道西段329号)提出的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传真号码:0858—8325796)向本单位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http://www.gzlps.gov.cn/zwgk/ysqgk/bgxz/)”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6.费用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是,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六盘水市商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单位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申诉。
(一)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8230293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西路47号信息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53001
(二)行政复议
对六盘水市商务局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到六盘水市司法局申请。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西段464号
邮政编码:553001
(三)行政诉讼
对六盘水市商务局提起行政诉讼到水城区人民法院办理。
单位名称:水城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兴县路17号
邮政编码:553600
六盘水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法人/其它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